如果你是办理“三个月1次有效”的签注,那么,你半年不用,签注就会失效,你如果想去港澳地区,就要重新办理签注。
如果你是办理“一年1次有效”的签注,那么你一年之内都可以持《港澳通行证》赴港澳地区旅游。持《港澳通行证》赴港澳地区旅游,逗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。
澳门签注每隔两个自然月才能签发一次,计算的起始时间是签发日期,并非申请日期,例如“1月30日申请,如果在2月份签发的话,4月份就可再申请”。
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,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(包括同时补、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),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、签注条件的,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。
个人旅游签注,申请赴澳门,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、1年一次签注,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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